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3-1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数量:人民币3,830,000元(38,300张)
● 赎回兑付总金额:人民币3,854,971.60元(含当期利息)
● 赎回款发放日:2023年12月6日
● 可转债摘牌日:2023年12月6日
一、“东湖转债”有条件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赎回条件成就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9日连续16个交易日内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东湖转债”、“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71元/股的130%(即不低于7.423元/股)。根据《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东湖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程序履行情况
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东湖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东湖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10日公司指定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提前赎回“东湖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02)。
2023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东湖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05),并在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5日期间披露了10次关于实施“东湖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赎回条款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2023年12月5日
2、赎回对象范围:本次赎回对象为2023年12月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湖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652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即每张面值为100元;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即1.0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3年4月12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3年12月6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238天。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00%×238/365=0.652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652=100.652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3年12月6日
5、可转债摘牌日:2023年12月6日
二、本次“东湖转债”提前赎回的结果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赎回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5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东湖转债”余额为人民币3,830,000元(38,300张),占发行总额的比例为0.25%。累计共有1,546,170,000元“东湖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为270,770,723股,占“东湖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为34.04%。
(二)转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5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截至2023年11月16日的总股本数据具体详见2023年11月18日公司指定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东湖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03)。
(三)“东湖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2023年12月1日起,“东湖转债”停止交易,2023年12月5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3,830,000元“东湖转债”全部冻结,停止转股。
(四)赎回兑付金额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赎回“东湖转债”数量为38,300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854,971.60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为2023年12月6日。
(五)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854,971.60元(含当期利息),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可转债提前赎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66,239,875股。因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每股收益将会有所摊薄,但从长期看,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有利于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3-12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作为联合体成员方,分别收到黄冈市人民政府(招标人)及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投资人YHHHTZ-1标段;收到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人)及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G4223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荆门至宜昌段。
现将中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投资人YHHHTZ-1标段
1、项目名称: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投资人YHHHTZ-1标段。
2、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3、建设规模:(1)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
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为新建高速公路工程,路线起于鄂皖两省交界处,英山县草盘地镇以北的东界岭村附近与安徽省和县至襄阳高速天堂寨支线对接,终点在黄梅城区东侧七星村附近接沪渝高速,全长约137.13公里(英山境内70.130公里,蕲春境内38.059公里,黄梅境内28.941公里),拟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项目共设置桥梁42010米/85座,隧道25572米/14座,桥隧比例49.28%,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8处,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2处,路政大队营房2处,交警营房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8处。
(2)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
沪渝高速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路线起于黄冈市黄梅县独山镇鄂皖省界处界子墩,桩号K678+969.389,沿老路向西改扩建,止于黄冈市浠水县散花镇散花互通以东,桩号K786+020,全长约107公里,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米。扩建后项目共设置桥梁8671米/81座,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4处,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1处,路政大队营房2处,交警营房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超限检测站1处,匝道收费站5处。(实际建设内容、规模等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4、项目规模:(1)英山至黄梅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约204亿元,其中,湖北路桥负责YHTJ-3标段,桩号K12+900-K58+000,范围内临时工程、路基、桥涵、隧道工程施工(含:①桥梁工程;②路基工程;③南毕昇服务区、雷家店互通、英山枢纽互通、英山南互通、英山南服务区;④长隧道 1070m/1 座。不含:①桥梁中涉铁部分(如有);②房建;③交安机电)。预计建安费35.96亿元。(2)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137亿元,其中湖北负责HHTJ-3标段,桩号K748+180~K781+400,范围内临时工程、路基、桥涵工程施工;桩号K748+180~K786+830,里程38.65km(二期路面),范围内路面工程施工(含:①桥梁工程;②路基工程;③蕲春互通、红旗岗枢纽互通、茅山互通,蕲春服务区;④K748+180~K786+830 路面工程。不含:①桥梁中涉铁部分(如有);②房建;③交安机电)。预计建安费28.94亿元。(实际金额以后期签订合同为准)
5、 计划工期:约1440日历天。(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二)G4223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荆门至宜昌段
1、项目名称:G4223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荆门至宜昌段。
2、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荆门市。
3、建设规模:G4223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荆门至宜昌段推荐路线起于荆门
市沙洋县西侧五里铺镇严店村,路线止于凤凰观村天峰六队,经夷陵互通对接宜巴高速。本项目推荐方案全长64.905km,其中荆门市境内11.488km,宜昌市境内53.417km,按设计速度120km/小时、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 34.0m标准建设。共设主线桥28106m/45座(含互通主线桥),其中特大桥 14894.5m/11 座;共设置互通式立交6处,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3处,一般互通式立交3处。(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4、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金额约为116亿元。其中,湖北路桥负责WCJYTJ-3标段,桩号K34+600-K65+656,里程31.056km;标段桩号范围内临时工程、路基、桥涵工程施工(含:①桥梁工程;②路基工程;③王店互通、泉河枢纽互通、夷陵枢纽互通、王店服务区。不含:①桥梁中涉铁部分(如有);②房建;③交安机电)。预计建安费25.185亿元。(实际金额以后期签订合同为准)
5、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中标项目系湖北路桥主营业务范围,有利于增强湖北路桥的业绩。
三、风险提示
目前,湖北路桥尚未正式签署相关合同,所涉项目金额以后续签订的合同为准,开工日期存在不确定性,施工过程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3-127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价格于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12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交易日累计换手率达到30.71%。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已明显偏离上证指数增长幅度,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除已经公开披露的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拟以现金对价的方式向湖北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投投资”)出售所持有的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或“标的公司”)6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湖北路桥34%股权,湖北路桥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3年11月25日,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公告。
2023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主体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批复》(鄂联投投资函【2023】15号),同意公司以现金对价的方式向建投投资出售公司所持有的湖北路桥66%股权。
本次出售湖北路桥66%股权的交易作价为238,691.60万元,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以上相关内容具体详见2023年10月27日、11月25日、12月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12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拟以现金对价的方式向建投投资出售所持有的湖北路桥66%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湖北路桥34%股权,湖北路桥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3年11月25日,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公告。
2023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主体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批复》(鄂联投投资函【2023】15号),同意公司以现金对价的方式向建投投资出售公司所持有的湖北路桥66%股权。
本次出售湖北路桥66%股权的交易作价为238,691.60万元,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截至目前,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股权发生变化的事项;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未筹划其他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重大交易类事项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次股票交易价格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12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三)生产经营风险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除已经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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