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荆州城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9月6日、11月8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2023-049、2023-059),公司控股股东荆州城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资本)自2023年6月7日~12月6日,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币种下同),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2、2023年6月7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城发资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35,294,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增持金额为10,838.9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城发资本的母公司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均为城发资本关联方,其合计持有23,086,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公司在2023年11月2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办理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中已提示控股股东城发资本正在办理关联方所持有的股份无偿划转至城发资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方湖北省荆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499,90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完毕。其他关联方所持股份正在陆续办理过户登记确认中。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城发资本出具的《关于增持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增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城发资本。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城发资本持有公司280,081,9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63%,实际支配公司28.66%表决权。

  3、城发资本在本次增持计划首次公告披露之日前的十二个月内,于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11月10日实施并完成了增持计划(上市公司公告编号:2022-061、2022-113)。

  4、本次增持计划首次公告披露之日前的六个月,未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城发资本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巩固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8,000 万元~12,000 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拟增持固定价格或价格区间,将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2023年 6 月7日~12月6日,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上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竞拍、二级市场购买、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承诺事项: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上述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2023年6月7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城发资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5,294,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增持金额为10,838.9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注:增持后的股数差异是因包括了关联方湖北省荆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499,900股已无偿划转至城发资本。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城发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注:本次增持后,城发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比为29.9999997%,上表中的百分比为四舍五入数。

  综上,此次控股股东城发资本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截至公告披露日,城发资本持有公司股份315,876,37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99%;城发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790,150,8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00%。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城发资本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城发资本出具的《关于增持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