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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3-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董事夏志强先生、独立董事倪一帆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吴志敏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3-051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2月6日,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陈云俊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3-052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通知》(甬证监发〔2023〕54号)有关规定及要求,同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未来审计需要等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经公司内部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通过邀请选聘方式,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3、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于天健正在开展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独立性轮换工作,因此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人员。公司将在天健确定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后及时披露相关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依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及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人民币(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9年审计服务。2022年度,立信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通知》(甬证监发〔2023〕54号)有关规定及要求,同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未来审计需要等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经公司内部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通过邀请选聘方式,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前沟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规定,公司已同意天健与立信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独立性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和了解,认为天健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天健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职业操守,诚信状况较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公司聘任天健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天健诚信状况较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天健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被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3-053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定拟于2023年12月22日14: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于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莫枝北路788号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1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4、特别表决议案:无。

  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6、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7、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9:00-12:00,13: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莫枝北路78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电子邮件需在2023年12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公司不接待未事先登记人员参会。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1)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莫枝北路788号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李孟良

  (3)联系电话:0574-55011010

  (4)邮箱:limengliang@tianyinb.com

  2、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97

  2、投票简称:天益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对不同提案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单位承担。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注:请委托人在议案后的“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下打“√”,选择与委托人意见一致的选项。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受托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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