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3-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科益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益医药”)及实际控制人邓学勤先生共同出具的《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事项
为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着对社会公众以及公司广大股东负责的态度,控股股东科益医药及实际控制人邓学勤先生承诺:自2023年12月14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3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二、承诺主体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益医药及邓学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科益医药、实际控制人邓学勤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3-056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31,778,347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 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1,778,347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4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675,300股,并于2020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198,700,65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7,791,52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909,12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1名,为深圳科益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对应的限售股数量为131,778,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1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12月1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4人,归属股票数量为498,000股,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198,700,650股变更为199,198,650股。
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作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做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作相应变更;若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则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售限股份持有人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131,778,347股,限售期为36个月,占公司总股本的66.15%。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4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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