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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行权股票数量共计68.225万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公司股份总数由459,935,734股变更为460,617,984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59,935,734元增加至人民币460,617,984元。

  2022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薛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55号),核准公司向薛永等6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已完成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过户和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等工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46,223,228股,已于2023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60,617,984股增加至506,841,21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60,617,984元增加至人民币506,841,212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20.11元/股,发行数量为34,004,952股,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5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06,841,212股增加至540,846,164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6,841,212元增加至人民币540,846,164元。

  鉴于以上变更事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增加条款导致其序号发生变化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序号进行相应调整,如有相互引用的,其条款序号相应变化,不再依次列示。《公司章程》最终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87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2日

  至2023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1-3项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项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此外,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材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21日9:00-11:30,14:00-17:30。

  (三)登记地址

  现场登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

  邮箱登记:sunstone@sun-stone.com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山东省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0534-2148011

  3、邮箱:sunstone@sun-stone.com

  4、联系人:刘素宁

  5、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83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郎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84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媛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立信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招标确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85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已连续1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大信、立信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项目成员近三年从业情况:

  

  3.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审计收费

  立信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招标确定。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2023年度审计费用较2022年度增加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信已连续1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对大信多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客观、审慎、专业、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大信已连续1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信、立信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和评价,认为立信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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