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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3-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伟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丁纯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李伟、王翊心、丁纯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8、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9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7、8、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恒、吴铮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3-064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0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召开本次会议,豁免提前通知的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汪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一致同意选举汪宗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07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3-063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0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李伟先生、王翊心先生、丁纯女士、张庆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何德彪先生、邱奇先生、马运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0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李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0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李伟先生(主任委员)、何德彪先生、王翊心先生;

  2、审计委员会:邱奇先生(主任委员)、马运弢先生、张庆勇先生;

  3、提名委员会:何德彪先生(主任委员)、李伟先生、邱奇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马运弢先生(主任委员)、何德彪先生、丁纯女士。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邱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会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0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汪宗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与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和2023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0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汪宗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0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丁纯女士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翊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0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明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明霞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简历见附件。

  五、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因任期届满,金海腾先生、袁连生先生、张诗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上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换届离任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10-68025518

  传真:010-68025519

  邮箱:ir@infosec.com.cn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07日

  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明霞女士,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物资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硕士。历任圆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专员,旭阳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北京中教启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明霞女士通过北京恒信同安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583股,占比0.0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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