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款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的日期,非投资者实际收到现金红利款的日期。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1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如该日为开放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如该日为开放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有意愿变更分红方式的持有人请务必在2023年12月8日前(含当日)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
(4)本次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额持有期将自2023年12月12日开始重新计算,本基金申请赎回且持有时间少于7日的红利再投资份额将收取1.5%的赎回费。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
③向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查询。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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