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宝蛋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851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人”、“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和南京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索宝蛋白”,扩位简称为“索宝蛋白”,股票代码为“603231”。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29元/股,发行数量为4,786.48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871.93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914.55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
根据《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529.29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发行股份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914.6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957.33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829.1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415764%。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12月6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37,971,628
2.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808,415,960.12
3.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319,872
4.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6,810,074.88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 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9,571,690
2. 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03,781,280.10
3. 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610
4. 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34,276.90
网下投资者获得初步配售未及时或未足额缴纳申购款的情况如下: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1,610股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其中161股的限售期为6个月,占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的10.00%。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959,141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00%。
三、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和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全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321,482股,包销金额为6,844,351.78元,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0.67%。
2023年12月8日(T+4日),联席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3,958.59万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2,735.85万元:
(1)保荐费用:188.68万元;
(2)承销费用:2,547.17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416.70万元;
3、律师费用:302.03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52.83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51.19万元。
注1:上述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费中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62936311、6293631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席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5-58519322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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