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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3-O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因工作调整,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建华先生、王文龙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之前,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将继续履行其董事职责。

  前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累计投票制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公司管理层工作分工调整,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正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马丽萍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经理层2023年行权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现场+网络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

  陈建华先生简历

  陈建华先生,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光伏发电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固原光伏发电厂厂长;红寺堡光伏发电厂厂长;太阳山光伏发电厂厂长;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新能源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建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文龙先生简历

  王文龙先生,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宁夏发电集团贺兰山风电厂安全生产副主任、内蒙古阿拉善银星风力发电公司运行检修部主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总公司太阳山检修基地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总公司副总经理、风力发电总公司盐池检修基地总经理,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文龙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丽萍女士简历

  马丽萍,女,回族,197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副总经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总会计师。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马丽萍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3-08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通知》,因工作需要,拟将公司董事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变更为陈建华先生、王文龙先生(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陈建华先生、王文龙先生的履历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认为,陈建华先生、王文龙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建华先生、王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之前,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前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累计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陈建华先生简历

  陈建华先生,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光伏发电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固原光伏发电厂厂长;红寺堡光伏发电厂厂长;太阳山光伏发电厂厂长;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新能源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建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事候选人王文龙先生简历

  王文龙先生,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宁夏发电集团贺兰山风电厂安全生产副主任、内蒙古阿拉善银星风力发电公司运行检修部主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总公司太阳山检修基地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总公司副总经理、风力发电总公司盐池检修基地总经理,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文龙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3-08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因公司管理层工作分工调整,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正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李正科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资本运作及公司战略布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丽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马丽萍女士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

  马丽萍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马丽萍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邮政编码:750021

  办公电话:0951-8887886

  传 真:0951-8887893

  电子邮箱: mlp_0981@126.com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

  马丽萍女士简历

  马丽萍,女,回族,197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宁夏银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副总经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总会计师。现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马丽萍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3-089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拟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6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议案2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代理人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5日和2023年12月2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4: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丽萍  杨建峰

  电话:0951-8887899

  传真:0951-8887893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

  邮编:7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62。

  投票简称:银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银星能源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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