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中路58号荣昌生物三期6134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云金先生受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A股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三)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议案3、议案4;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烟台荣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FANG JIANMIN、烟台荣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荣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I-Nova Limited、烟台荣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RongChang Holding Group LTD.、烟台荣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地点: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登记手续所需文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如有,需委托人签名)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办理;由法人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需出示身份证明相关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荣昌生物董办人员
联系电话:0535-6113681
电子邮箱:rcsw@remegen.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北京中路58号荣昌生物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通函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0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昌生物”)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促进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此次拟修订的管理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相关规则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1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23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广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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