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一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查封,公司初步判断为受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奔集团”)与龙口市恒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龙口汽贸”)、林林、刘振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影响,银行账户被冻结。
● 刘振东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此案件的生效判决(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判令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刘振东自愿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如果公司受到损失,公司将根据《承诺函》向刘振东追偿,减少对公司影响。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冻结账户的基本情况
二、账户冻结原因
公司经向被冻结账户的开户行询问,获其告知冻结依据为(2023)内02执1073号文书,发文单位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包头中院”)。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包头中院的任何相关法律文书。
公司初步判断本次银行账户资金冻结可能系北奔集团与龙口汽贸、林林、刘振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2023)内民终585号,公司对龙口汽贸所需支付的购车款、违约金及经济损失等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三、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上述银行账户本次被冻结额度为59,986,137.92元(截至目前实际冻结金额2,834,516.88元),冻结额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货币资金的2.44%、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3%(截至目前实际冻结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12%、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8%)。除公司已披露的银行账户冻结情形外,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均可正常使用,本次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相关方协商,争取尽快使被冻结银行账户恢复正常状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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