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尚伃
12月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公布了2023年券商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14家券商跻身A类。
根据证监会工作部署,按照《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和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有关安排,今年7月份,中证协修订发布《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并组织开展了2023年券商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评价结果已按照规定履行完成相关程序。
据悉,本次执业质量评价是对各参评券商2022年公司债券业务情况开展的综合性评价,同时适度兼顾评价期后至评价结果发布前部分券商重大违规事项的影响。企业债券将在下一年度纳入评价范围。根据《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评价结果分为A、B、C三类,其类别的划分主要反映参评券商债券业务合规内控、执业质量与服务能力的相对水平,不涉及对券商资信状况和业务资格的评价。
具体来看,共有14家券商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为A类,包括安信证券、财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广发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联合证券、平安证券、申万宏源、兴业证券、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包括中信建投、财达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在内的60家券商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为B类;还有18家券商被评为C类。
执业质量评价是激励约束证券公司提升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执业水平的重要方式。中证协表示,下一步将在监管部门指导下促进证券公司更好发挥“看门人”作用,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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