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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99        证券简称:卓创资讯        公告编号:2023-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姜虎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姜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姜虎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姜虎林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叶秋菊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路永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叶秋菊女士、路永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上述人员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在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公司本次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叶秋菊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路永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张宜生、朱清滨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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