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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1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3年12月0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在充分考虑目前二级市场行情、行业情况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后,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审慎考虑,公司拟适当缩减募集资金规模,调减募集资金额度41,500.00万元,调减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000.00万元(含本数),同时公司结合原募集资金投入占项目投资总额比重的基础上,根据具体资金安排和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对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行相应缩减。

  现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调整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9,500.00 万元(含本数)。

  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8,000.00 万元(含本数)。

  二、募集资金投向

  单位:万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中的其他事项不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适当缩减募集资金规模,调减募集资金额度41,500.00万元,调减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000.00万元(含本数),同时公司结合原募集资金投入占项目投资总额比重的基础上,根据具体资金安排和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对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行相应缩减。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拟适当缩减募集资金规模,调减募集资金额度41,500.00万元,调减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000.00万元(含本数),同时公司结合原募集资金投入占项目投资总额比重的基础上,根据具体资金安排和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对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行相应缩减。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上述调整方案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不构成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七、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08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8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0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的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静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后续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等主体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拟适当缩减募集资金规模,调减募集资金额度41,500.00万元,调减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000.00万元(含本数),同时公司结合原募集资金投入占项目投资总额比重的基础上,根据具体资金安排和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对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行相应缩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08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的时限要求,于2023年12月0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唐开健、冯飞、赵明健、赵婷婷、常伟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后续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等主体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适当缩减募集资金规模,调减募集资金额度41,500.00万元,调减后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000.00万元(含本数),同时公司结合原募集资金投入占项目投资总额比重的基础上,根据具体资金安排和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对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行相应缩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08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9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3号)核准,同意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公司于2023年12月0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后续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等主体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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