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天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1.5亿元,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
● 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金额、期限、租赁利率以届时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其中租赁利率将在参照市场平均租赁利率水平基础上协商确定。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0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天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1.5亿元,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金额、期限、租赁利率以届时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其中租赁利率将在参照市场平均租赁利率水平基础上协商确定。关联董事张天任先生、张敖根先生、周建中先生对本次议案回避了表决。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与不同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二)主要财务数据
注:上述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能租赁的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浙江长兴天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天任先生。天能租赁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控制的其他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天能租赁依法存续经营,其与公司以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天能租赁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能力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金额:不超过1.5亿元,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租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售后回租及直接租赁等方式;
(三)租赁期限:不超过8年;
(四)租赁利率:租赁利率将在参照市场平均租赁利率水平基础上协商确定;
目前公司尚未与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此额度内开展此次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的事宜,具体事项以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租赁利率和手续费具体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天能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参照市场平均租赁利率水平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渠道,有效盘活资产,为公司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也可有效降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设备采购资金压力,提升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开展该项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整体风险可控。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0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渠道,有效盘活资产,为公司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也可有效降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设备采购资金压力,提升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对本次议案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0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天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1.5亿元,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关联董事张天任先生、张敖根先生、周建中先生对本次议案回避了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0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展融资渠道,有效盘活资产,为公司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也可有效降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设备采购资金压力,提升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和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08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0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0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保平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展融资渠道,有效盘活资产,为公司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也可有效降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设备采购资金压力,提升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0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