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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3年12月5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2024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2,23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担保、质押和抵押方式担保、融资租赁方式业务以及其他与担保相关的业务方式),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可在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股或控制权的下属企业)间进行适当调剂。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相关担保进展公告。

  在公司范围内提供上述担保总额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提供的对外部企业、对所属非控股(非控制)企业的担保事项和超出上述担保总额之外的公司内部担保事项需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批准。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2月25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41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

  ●本次2024年度预计为上述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230,000万元。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2,112,479.06万元(其中:公司内部担保累计金额为1,701,458.68万元;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411,020.38万元)。

  ●本次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所属控股(控制)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日常融资需求,为提高日常管理决策效率,经公司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拟定: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2024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2,23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担保、质押和抵押方式担保、融资租赁方式业务以及其他与担保相关的业务方式)。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相关担保进展公告。

  在公司范围内提供上述担保总额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提供的对外部企业、对所属非控股(非控制)企业的担保事项和超出上述担保总额之外的公司内部担保事项需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批准。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担保金额情况

  

  基于后续生产经营条件和需求可能变化的考虑,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可在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股或控制权的下属企业)间进行适当调剂。

  上述预计担保包括: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对所属企业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对所属企业提供的担保、在一年内对所属企业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所属企业提供的担保、对所属企业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事项为经营发展需要和日常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日常管理决策效率,且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及所属全资或控股(控制)企业,相关担保风险较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2,112,479.06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264,827.76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383,432.93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53,197.99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02,749.58万元;公司对参股企业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308,270.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99%、总资产的20.34%,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含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总金额为1,648,260.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44%、总资产的15.87%;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02,749.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3%、总资产的0.99%。

  六、公告附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方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42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0层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杨孟杨、杨雨馨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传   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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