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3-1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或“转让方”)和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资产”或“受让方”)出具的《债权转让通知书》。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债权人变更情况
1、债务基本情况
因广东榕泰、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富实业”)与民生银行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生银行向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前期已收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粤5202执1026号、《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粤5202执1026号之二及《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粤5202执1026号之四。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9日、2022年5月20日、2022年6月23日、2023年2月21日、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8月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2022-037、2022-064、2023-013、2023-042和2023-082)。
2、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8日,公司收到民生银行和粤财资产出具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债权转让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民生银行和粤财资产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合同编号:2023GDRT001),
转让方已将其在《综合授信合同》(公授信字第17242020RT001号)及其项下《银行承兑协议》(编号:公承兑字第17242020RT001号)、《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编号:公借贷字第 17242020RT003号、公借贷字第17242020RT004号、公借贷字第17242020RT005号、公借贷字第17242020RT006号、公借贷字第17242020RT007号、公借贷字第17242020RT008号、公借贷字第17242020RT009号、公借贷字第17242020RT0010号、公借贷字第17242020RT0011号、公借贷字第ZX20000000274162号)及相关担保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公高抵字第17242018RT001号、公高抵字第17242018RT002号)项下之债权及其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截至2023年9月6日,债权余额221,158,750.98元,债权本金178,953,407.32元,利息568,216.68元,罚息40,230,841.98元,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债权金额为1,406,285.00元)。转让方对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予以确认;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行使债权人享有的各项权利。
二、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经公司核查,本次债权转让双方均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上述债权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与债权受让方积极协商,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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