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7幢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谢东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艳萍女士出席会议;全体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拟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关于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关于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3为特别表决议案,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含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超2/3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含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 本次会议议案3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伟、陈威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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