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23年12月12日起,浙商银行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可通过浙商银行办理该产品的申购、赎回、转换(如开通)等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网址: www.czbank.com
2、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21-61195566,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 www.bocifunds.com
附:基金列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货币市场基金表现的保证。
投资前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本次费率调整解释权归浙商银行所有,有关费率调整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浙商银行的有关告知。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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