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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59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月21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第七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第七届监事会的组成

  第七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 监事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 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监事候选人提名表样本见附件)

  (一)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书面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 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 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一) 因公司需对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召开监事会会议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提名人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15:00点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第七届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二) 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对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 公司监事会将根据选定的合格监事候选人召开监事会,确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五) 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 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且需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九)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 关于提名人应提供文件的说明

  (一) 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 监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

  2、 被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 被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被提名监事候选人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

  5、 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 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 若为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 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 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持股证明材料。

  (三) 提名人向公司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

  1、 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 提名人必须在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5日15: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女士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28322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表

  

  提名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         承诺如下:

  一、 本人同意被提名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 本人承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

  三、 本人承诺向贵公司报送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 本人承诺对贵公司披露或公示的所有与本人相关的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披露或公示内容存在错误或遗漏的,保证及时告知贵公司予以更正;

  五、 本人当选公司监事后,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义务。

  承诺人: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58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月21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 董事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表样本见附件)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现任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六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六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第一款规定的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 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一) 因公司需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名人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15:00点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第七届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 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合格董事候选人召开会议,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符合任职条件,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与承诺;

  (五) 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并且需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独立董事除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

  2、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4、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 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 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 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5、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记录:

  (1)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 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 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

  (6)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6、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 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 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六、 关于提名人应提供文件的说明

  (一) 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 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

  2、 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 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被提名董事候选人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

  5、 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 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 若为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 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 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持股证明材料。

  (三) 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 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 提名人必须在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5日15: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女士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28322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提名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         承诺如下:

  一、 本人同意被提名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 本人承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

  三、 本人承诺向贵公司报送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 本人承诺对贵公司披露或公示的所有与本人相关的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披露或公示内容存在错误或遗漏的,保证及时告知贵公司予以更正;

  五、 本人当选公司董事后,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义务。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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