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下午2: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12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华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2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程序,优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人员组成和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制定《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拟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华君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屈洪亮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张世兴先生(主任委员)、胡左浩先生(委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屈洪亮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已经基本建设完毕且符合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要求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2月调整为2024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下午3: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12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隋锡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委托出席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0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已经基本建设完毕且符合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要求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书面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2月调整为2024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书面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相应条款序号顺延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董事会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华君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屈洪亮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张世兴先生(主任委员)、胡左浩先生(委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屈洪亮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合计人民币2,072.2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2月调整为2024年12月。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4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70元。募集资金总额387,16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2,660,630.87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0日止,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预计待支付款项”包含合同尾款及保证金等预计尚未支付的款项,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
2、以上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秉承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三)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合计人民币2,072.2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两个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款项,在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前,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在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剩余待支付的项目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上述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出于战略规划考虑,前期已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出于战略规划考虑,前期已将项目实施主体由日辰股份变更为日辰食品(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嘉兴”),实施地点由日辰股份青岛厂区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21-014地块(以下简称“嘉兴厂区”)。由此导致项目需要重新设计布局,建设报备、建设权取得和建设实施等进度受到一定影响;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流动及物流运输受到外部客观因素影响,导致建材采购、场地施工等土建工程实施进度有所延缓。2023年以来,随着国内外物流运输、人员流动逐渐恢复,募投项目得以继续推进,但实施进度仍不及预期。
2、统筹规划两期建设项目,打造一体化的智能制造中心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再融资募投项目中包含“智能立体库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均与本次拟延期的首发募投项目一致,信息化系统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服务于整个嘉兴厂区,旨在将嘉兴厂区打造成为数字化、智能化的生产制造中心,由于首发募投项目并未规划相关信息化系统设施投入,故需将该项目与首发募投项目纳入嘉兴厂区统筹规划建设,导致首发募投项目进度有所延缓。
截至目前,首发募投项目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内部装修、管网铺设、设备选型采购及安装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首发募投项目顺利建成投产。
因此,在不影响现有业务需求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将首发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合理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建设项目”“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由2023年12月调整为2024年12月。其中,《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1、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日辰股份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7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即发龙山路2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7日
至2023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表)应于2023年12月25日或该日以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以专人传递、邮寄或者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下午13:00-13:50
(四)登记地点: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青岛环保产业园(即发龙山路20号)
邮编:266200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532-87520886
传真:0532-87527777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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