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日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日月光能”)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政府补助资金1.5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比例为92.29%。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8日期间,公司、日月光能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鑫木烨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鑫木烨”)、上海知鲸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知鲸多”)、绍兴明牌传家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明牌传家金”)、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简称“明牌卡利罗”)、太原明牌珠宝有限公司(简称“太原明牌”)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166,769,013.53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比例为102.61%。
获得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中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50,000,000.00元,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6,769,013.53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计入其他收益累计金额为16,769,013.53元,计入递延收益累计金额为150,000,000.00元,计入财务费用累计金额为0元;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累计金额0元。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6,769,013.53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5亿元将按照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对公司2023年全年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政府补助相关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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