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3-1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71,725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担保对象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于2023年12月11日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康猪业”)在2023年12月11日至2026年12月11日期间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担保审议情况
2023年1月18日和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2.85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1.15亿元人民币。新增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次公司为正康猪业提供担保事项,担保金额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预计授信额度内。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对正康猪业实际担保余额为13,6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正康猪业实际担保余额为15,600万元。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三、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8E37T4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进芳
成立时间:2016年7月18日
经营期限:2016年7月18日至2066年7月17日
注册资本:11,125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畈田朱东畈绣篁农庄(猪场)(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生猪养殖、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提供生猪养殖技术管理服务。
2、股权关系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控股子公司正康猪业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高于70%。正康猪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4、正康猪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养殖业务,公司对正康猪业拥有绝对控股权,在经营中能够及时识别及控制本次担保风险,正康猪业经营情况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正康猪业业务发展,由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正康猪业本次融资担保金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少数股东未按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和反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于2023年12月11日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康猪业在2023年12月11日至2026年12月11日期间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有效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470,045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75.80%、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52.98%。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71,725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01.63%、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30.63%,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4,775万元。
上述对外担保均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对外担保。除此外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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