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9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7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3年12月27日15:00至2023年12月28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11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和崔根良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3430985

  传真:0512—63092355

  邮箱:htgd@htgd.com.cn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 号亨通光电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200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90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卫兴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等七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0号)。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1号)。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2号)。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附件:《亨通光电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亨通光电:2023-083号)。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附件:《亨通光电关于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亨通光电:2023-084号)。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5号)。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扩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亨通光电:2023-086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2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同时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仅限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计划如下:

  一、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计划

  为满足经营及融资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续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亿元(含等值外币),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决定并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另行审议。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度。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5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2024年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 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 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 业务期限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期限为2024年度。

  4. 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 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票据池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30亿元。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款时有一部分是以票据方式,同时,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票据的方式结算。

  1. 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

  2. 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并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 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 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且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票据池业务额度为:即期余额不超过30亿元。

  3. 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具体办理。

  4. 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具体办理。

  5.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6. 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7. 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8.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9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等二十一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崔巍、钱建林、鲍继聪、尹纪成、李自为、谭会良、陆春良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0号)。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考虑到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342,200万元、欧元1,200万元、美元36,733万元的担保。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尹纪成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1号)。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及融资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续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亿元(含等值外币),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2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6亿美元(或等值货币),董事会授权公司外汇业务管理部门在6亿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签署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附件:《亨通光电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亨通光电:2023-083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规避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决定开展铜、铝、铅、锡及螺纹钢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日常经营生产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附件:《亨通光电关于开展与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亨通光电:2023-084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2024年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依据协议向公司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利用财务公司资金融通管理平台,扩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崔巍、钱建林、鲍继聪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亨通光电:2023-08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鉴于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建峰担任公司总经理,特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钱建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新任委员的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7号)。

  十、 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职责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公司依据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更新制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更新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修订本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8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作出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于2023年12月2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十三项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亨通光电:2023-091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0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11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以同意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巍、钱建林、鲍继聪、尹纪成、李自为、谭会良、陆春良回避表决。该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崔根良、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公司现行规则,独立董事就《预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同意的独立意见:

  1. 2023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联营企业等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金往来均为公司在日常销售、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活动中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形。

  2. 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在日常销售、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活动中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形。

  3. 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

  4.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联营企业等累计发生及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5.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未经审计)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3年预计与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91,050.00万元,与联营企业发生关联交易287,850.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总额为378,900.00万元。

  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2023前三季度与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与联营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实际为228,986.46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上述统计的未经审计发生金额截至2023年9月30日,与原预计的2023年度发生金额存在期间差异。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交易内容为商品的销售及采购、接受智能化设备及改造、工程造价咨询、贸易及物流服务、采购农产品、餐饮住宿服务、资产租赁及水电费等,根据截止2023年9月30日实际执行的关联交易情况和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预测分析,2024年预计与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联营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总额为501,255.00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上述统计的未经审计发生金额截至2023年9月30日,与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预计发生金额存在期间差异。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截至2023年9月30日,崔根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6%;亨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77%;同时崔根良先生持有亨通集团58.70%股份,崔根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亨通集团的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为:商品贸易、投资及投资管理。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亨通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为:商品的销售及采购、接受智能化设备及改造、贸易及物流服务、工程造价咨询、采购农产品、餐饮住宿服务、资产租赁及水电费等。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三)联营及合营企业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五)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主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商品的销售及采购、接受智能化设备及改造、贸易及物流服务、工程造价咨询、采购农产品、餐饮住宿服务、资产租赁及水电费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与提供服务,有利于提高市场占有率并扩大销售收入,增加利润空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电力、智能化装备、物流服务等,有利于扩大采购渠道,降低营业成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支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农产品、水产品,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降低费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的办公用房、公寓,出租给关联方使用,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收益。

  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在业务发生时,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