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3-075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7日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张天亮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97,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97,000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世运电路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共计1,101,500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世运电路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3-078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佘晴殷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佘晴殷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辞职后,佘晴殷女士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佘晴殷女士将在聘任新任财务总监前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政钧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王政钧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其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在岗位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政钧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王政钧先生简历
王政钧先生,中国台湾居民,1986年生,硕士学历。历任富士康科技集团经管,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经管、财务、内审与投资,毕马威企业咨询顾问。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3-079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8号世运电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刘晟
电话:0750-8911888
传真:0750-8919888
3、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8号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邮编:529728。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3-074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于2023年12月7日以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以记名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佘英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不满足期权的行权条件,因此公司拟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97,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毕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子的58名激励对象调整为50名,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500,000份减少为2,203,000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世运电路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世运电路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世运电路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世运电路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四)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五)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六)审议并通过《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七)审议并通过《反商业贿赂制度》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八)审议并通过《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九)审议并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十)审议并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并通过《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世运电路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3-079)。
该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3-076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6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3)。
3、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6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以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7、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68人调整为58人。
8、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2年6月21日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3年6月2日实施完毕,同意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9.61元/份调整为8.41元/份,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13.44元/份调整为12.24元/份。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不满足期权的行权条件,因此公司拟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97,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毕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58名对象调整为50名,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500,000份减少为 2,203,000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97,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97,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关于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97,000份。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3-077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数量:1,101,500份
●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6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3)。
3、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6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以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7、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68人调整为58人。
8、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2年6月21日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3年6月2日实施完毕,同意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9.61元/份调整为8.41元/份,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13.44元/份调整为12.24元/份。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议案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注:1、上述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人数为授予登记完成时的人数和数量。
2、在期权预留授予后至登记完成期间,有10名激励对象离职不满足期权授予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该10名激励对象合计10万股期权不予登记,并作废处理。
(三)历次调整情况
1、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17日实施完毕,分配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9,41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5,646,000元,转增122,823,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32,233,000股。
因此,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00万份调整为1,040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00万分调整为260万份。
2、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68人调整为58人,预留授予总量由260万股调整为250万股。
3、2022年6月21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32,249,2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2023年6月2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32,175,35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因此,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9.61元/股调整为8.41元/股,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13.44元/份调整为12.24元/份。
(四)历次行权情况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65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177,529份,实际可行权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8月19日。截至2023年11月30日,上述激励对象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数量为2,802,438股,占本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88.20%。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合计可行权1,101,500份股票期权,占预留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不含注销部分)比例的50%,公司将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因离职而不能行权的合计297,0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4月7日
(二)行权数量:1,101,500份
(三)行权人数:50人
(四)行权价格(调整后):12.24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七)行权安排: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有效期为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6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目前公司尚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后续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并明确具体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期间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八)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对于上表所列的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数为准。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未发生《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经董事会确认公司层面行权条件已成就。
二、除8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符合行权的激励对象共50名。
三、上述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共计1,101,500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事宜。
六、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符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符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办理相应的行权手续。
八、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示。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成就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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