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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3-05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3年12月12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慎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3-057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上述额度内的债务融资事项,授权融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融资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一、 融资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债务性融资方式补充部分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向非关联方进行额度不超过300亿元的债务融资(指公司融资行为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负债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租赁、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等)用于公司资金周转、项目建设等。

  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非关联方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新增债务融资额度在融资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 其他说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上述额度内的债务融资事项,授权融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融资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次授权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上述融资事项实施过程中如涉及担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3-058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原董事骆红胜先生因工作安排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和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同意提名杜云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杜云华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杜云华先生简历

  杜云华先生,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溪洛渡电厂运行部副主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电厂运行部主任,党委委员、副厂长兼总工程师、生产管理部主任。现任长江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总裁(副主任)(主持工作)。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等制度的议案。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实际,现拟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和部分条目序号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改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部分相关制度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3-054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以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等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坚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周永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杜云华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改后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改后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改后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且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12日,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永胜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需要,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其他”类别主要为嘉兴风电和嵊泗风电租赁计量站发生的维护费和分摊电费。

  注2:上述关联交易指除因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发生的交易以外的日常关联交易。

  注3:一般借款和委托借款的预计额度不包括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的相关业务额度。

  (三)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 “其他”类别主要为嘉兴风电和嵊泗风电租赁计量站发生的维护费和分摊电费。

  注2:上述关联交易指除因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发生的交易以外的日常关联交易。

  注3:一般借款和委托借款的预计额度不包括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的相关业务额度。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介绍

  公司主要关联方简介如下:

  

  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注: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董事是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 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且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3-060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70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5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3、联系人:曾真

  邮政编码:310020

  联系电话:0571-86664353

  传真号码:0571-87901229

  4、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如采用邮寄、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请将上述材料在2023年12月25日下午16:30前送达本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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