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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3-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富乾乘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肖建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加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将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5#、7#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由10,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增加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为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提供合计不超过19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总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总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子公司增加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7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增加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

  ● 被担保人名称:购买正源荟开发的“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 (以下简称“正源国际荟项目”)5#、7#地块上商品房,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以下简称“购房客户”或“借款人”)。

  ● 本次担保金额:子公司正源荟将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正源国际荟项目”5#、7#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额度由10,000万元调增至20,000万元。

  ● 为购房客户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符合成都市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其保证性质不同于一般对外保证,故本次保证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本次调整保证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为176.65万元(不含违约金),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号)。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22年12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正源荟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正源国际荟项目”3#、4#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同意正源荟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正源国际荟项目”5#、7#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调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号)以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号)。

  结合各地块开发进度并综合考虑商品房实际销售情况,正源荟将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正源国际荟项目”5#、7#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额度由10,000万元调增至20,000万元;为3#、4#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5,000万元担保额度不作调整。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加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调整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符合贷款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条件,购买正源荟开发的“正源国际荟项目”5#、7#地块上商品房,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按揭贷款客户。

  三、 担保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范围:购买“正源国际荟项目”5#、7#地块的购房客户与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个人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以正源荟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 担保期限:银行放款之日起到其取得按揭房产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之日止;或银行放款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日止;具体以按揭银行的批复或正源荟与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4)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5) 其他具体内容以与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正源荟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正源国际荟项目”5#、7#地块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在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配合项目商品房销售的过渡性担保措施,符合行业惯例。本次调整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符合项目开发进度和业务发展需要。

  五、 董事会意见

  同意子公司正源荟将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正源国际荟项目”5#、7#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额度由10,000万元调整至20,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子公司正源荟将为购买其所开发的“正源国际荟项目”5#、7#地块上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担保额度由10,000万元调增至20,000万元,是为了匹配项目整体开发进度并结合商品房实际销售情况对担保额度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调整事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子公司本次担保调整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 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包括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 3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14%,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169,1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45%;子公司按商业惯例对合格按揭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额度15,000万元(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该额度将调整为2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44%;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133,860万元,占对外担保总额42.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为176.65万元(不含违约金),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号)。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2号正源禧悦酒店成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号)、《关于子公司增加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号)、《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号)。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2号正源禧悦酒店成都厅

  (三)登记手续: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3、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以邮戳时间为准。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赵琳、韩飞;电话:028-85803711。

  (二)会议费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郭卜祯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郭卜祯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郭卜祯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郭卜祯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平稳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卜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对郭卜祯女士在任职财务总监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肖建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建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肖建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肖建波先生简历:

  肖建波,男,1990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学历,取得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证书。2015年至2019年历任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税务专员、项目会计、成本会计,2019年至2021年历任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21年至今任公司财务中心经理,分管财务工作。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91,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169,140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为176.65万元(不含违约金),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拟为子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担保额度主要系用于对原有担保的续保或借新还旧,保障子公司资金周转需求,确保新旧融资业务顺利对接;新旧融资业务交替期间,存在阶段性担保额增加进而对外担保额度占净资产比重较高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提供总额不超过191,000万元的担保。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和部分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9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上年度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本次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注1: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美安美木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注2:公司持有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工商登记为51%,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合并报表将其作为全资子公司。

  在上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内,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控股子公司、已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内部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和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鉴于公司板材板块子公司目前存在阶段性流动性风险,为合理控制担保风险同时满足子公司融资需求,本次为鸿腾源和美安美木业提供的担保额度仅限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上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不超过191,000万元总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在调剂事项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表所列子公司2022年财务数据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拟担保事项,是为确定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担保的总体安排,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担保协议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时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期限以与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的实际发生金额和期限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做出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中:美安美木木业和正源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未来12个月资金安排和实际融资需要,有利于筹措资金和开展业务。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未来12个月融资需求以及满足正常开发业务的开展,确保公司各业务板块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包括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 3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14%,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169,1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45%;子公司按商业惯例对合格按揭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额度15,000万元(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该额度将调整为2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44%;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133,860万元,占对外担保总额42.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为176.65万元(不含违约金),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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