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较大,可能影响本次委托理财的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理财等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五)投资期限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负责具体办理委托理财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负责具体办理委托理财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较大,可能影响本次委托理财的预期收益。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委托理财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品种,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做好相关产品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防范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3、公司审计中心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属于日常资金管理活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政策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4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马科技”)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本次修订相关制度明细
上述制度中,修订后的《天马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天马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天马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天马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天马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与新制定的《天马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余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审议程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郑坤先生、林家兴先生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事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是在公开、公平、公允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关联交易预估是在与关联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的,能够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示认可。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8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81MA2XYP290M
成立时间:2015年1月7日
注册地址:永安市槐南镇槐南村中心洋农田
经营者:林力
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鳗鱼养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邵武宏利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MA31EF1B7J
成立时间:2018年1月4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邵武市水北镇大漠村石窟38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淡水养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刘宝荣、郑钟桑。
3、福建立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MA32WPXT4N
成立时间:2019年6月3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田源乡田口村99幢
法定代表人:吴开铨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批发,中药材、水果、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以上项目不含:我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农作物新品种);住宿、餐饮及旅游资源开发;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吴开铨、刘玉平、刘宝荣。
4、三明市鲟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3589560739E
成立时间:2012年1月31日
注册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畜牧兽医水产局办公楼七楼
法定代表人:林力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内陆水生动植物养殖、销售;农畜产品、水产品销售;再生物资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林力、李光亮。
(二)关联关系说明
1、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场经营者为林力,林力系公司董事、股东林家兴之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邵武宏利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刘宝荣系公司董事、股东郑坤之妹夫,其本人亦持有公司3,178,125股股份(截至2023年11月30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邵武宏利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福建立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吴开铨系公司董事、股东郑坤子女配偶的父亲,股东刘宝荣系公司董事、股东郑坤之妹夫,其本人亦持有公司3,178,125股股份(截至2023年11月30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福建立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三明市鲟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林力系公司董事、股东林家兴之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三明市鲟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各关联方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支付能力,与公司及子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与永安市槐南鳗和堂生态养殖场、邵武宏利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福建立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三明市鲟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常年饲料销售业务。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将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市场化定价方式合理协商确定。各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系各方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当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自愿、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按市场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1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5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庆堂及其100%持有的基金、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加成、陈庆昌、柯玉彬。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1日-12月22日、12月25日-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电话:0591-85628333
传真:0591-85622233
邮政编码:350308
联系人:戴文增、李佳君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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