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3-09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71)。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7月13日起,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5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3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3月2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2023年12月12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30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购买的最高价为16.90元/股、最低价为13.9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1,080,44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12月14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王希平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在2023年3月2日至3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98%;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大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分别在2022年12月28日、2023年3月7日至3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8,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6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以上减持均发生在公司2023年3月20日首次回购股份之前。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共计回购股份3,309,4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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