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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3-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公司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合计总金额为258,767.7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金额29,578.88万元,向关联人销售金额229,188.82万元,全部是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在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及其子公司内调剂使用。2023年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183,464.42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金额13,876.16万元,向关联人销售金额169,588.26万元。

  公司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焦留军先生、张建锋先生、蒋宝军先生、李洪波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及其子公司内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0.5%且在300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口径合并列示。

  3. 截至披露日2023年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4. 表中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截至披露日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经营范围说明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1.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2.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3.除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外,其余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该交易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采购原材料,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等事项,以往交易能够按合同约定执行,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关联公司采购原材料以市场价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协议价进行。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采用市场价、招标方式或与其签署战略合作关系参照市场价方式取得。

  在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及其子公司内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及其子公司内调剂使用,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采购材料、商品;销售产品、商品等经济行为,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业务经营虽然与关联方存在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但是关联交易均为市场化的正常业务往来,定价模式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的业务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均为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证监会令〔第220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等作出规定,并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任期、职责范围、议事规则、档案保存等相关事项。”根据上述规定,对原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进行修订。

  原章程: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负责公司法治建设、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包括总法律顾问制度、法律合规风险控制、培育合规文化等内容,听取依法治企和合规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修订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负责公司法治建设、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包括总法律顾问制度、法律合规风险控制、培育合规文化等内容,听取依法治企和合规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成员全部为独立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核。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3-41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名。三名监事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焦留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董事的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张俊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张俊民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和提名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焦留军、张建锋、蒋宝军、李洪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46)。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焦留军、张建锋、蒋宝军、李洪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向冀东发展集团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就该议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五至十二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制度文件和《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42)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俊民,男,196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退休),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002820)独立董事、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831)独立董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委员会委员、天津市审计学会副会长、天津市会计学理事。

  工作经历:

  1984年7月至 2002年8月,任天津商业大学教师;

  2002年8月至2008年8月,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系教授;

  2008年8月至2010年12月,天津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

  2011年1月至2014年7月,任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系主任、党总支书记;

  2014年7月至2016年4月,任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2016年4月至2023年6月,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教授;

  2023年6月,天津财经大学退休。

  曾任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俊民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3-42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下午2: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关联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具体议案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46),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和提名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5)、《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6)。

  (三)特别说明

  第1.00项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2.00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第3.00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7日(上午8:30-11:45 下午13:00-16:45)。(不含假日)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1)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冀东装备董事会秘书室。

  (2)邮政编码:063200

  (3)联系电话:0315-8860671

  (4)传真:0315-8860672

  (5)联系人:万华宇

  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法详见《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56”,投票简称为“冀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票意见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 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投票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有效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 000856     证券简称: 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3-43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俊民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7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7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 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 、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

  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 股东。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 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 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 员。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 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 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 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 期: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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