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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赐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3-181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 债券代码:127073      债券简称:天赐转债

  ● 转股价格:28.88元/股

  ● 转股期限:2023年3月29日至2027年9月22日

  ● 截至2023年12月12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3号文)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公开发行了34,105,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4.105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5,079,452.82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净额进行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572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999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34,105,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0月2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赐转债”,债券代码“12707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天赐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3月2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9月22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实施2022年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48.82元/股调整至48.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26,661,516股减少为1,925,333,110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48.22元/股调整为48.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3、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25,334,258股减少为1,924,156,460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48.23元/股调整为48.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2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天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4、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天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天赐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董事会决定将“天赐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8.25元/股向下修正为28.88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 年11月1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向下修正天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2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4.55元/股),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天赐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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