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9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3)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13: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2930号公司12楼大会议室)。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截至本次会议权益登记日2023年12月5日,公司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为208,307,300.00元,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数量为30,000张,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共计3,000,000.00元,占债券登记日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1.4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 列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000张,占出席会议所有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的100.0000%;反对0张,占出席会议所有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的0.0000%;弃权0张,占出席会议所有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的0.0000%。
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同意并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劳正中、曹丽慧
3、结论性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泰林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0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14: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2930号公司12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叶大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3,970,168股,占公司总股数的68.051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3,969,298股,占公司总股数的68.05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7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000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3,970,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劳正中、曹丽慧
3、结论性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1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大林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泰林医学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医学工程”)增资人民币17,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泰林医学工程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购买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泰林医学工程参与竞拍购买资产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购买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2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泰林医学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医学工程”)增资人民币17,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前述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增资完成后,泰林医学工程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8.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855万元,扣除券商承销及保荐费2,545万元,以及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1,516.45万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79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9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5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泰林生物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年产3,500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1月2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调整用于新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本次变更后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1月2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与安信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终止确认书》。因此,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将由安信证券变更为长城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长城证券承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鉴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以及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公司与长城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更换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按照公司与长城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重新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专户账号:71170122000150818)用途已变更为“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研发中心项目”(专户账号:19045301040027582)已完成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截至2023年12月5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上述余额未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中持有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5000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1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4,121,111.10元。募集资金于2022年1月4日划入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1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及长城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截至2023年12月5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上述余额未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中持有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17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历次变更情况,截至2023年12月5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相关情况
2023 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泰林医学工程增资人民币17,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前述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增资完成后,泰林医学工程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泰林医学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GPU37X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夏信群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08月30日
营业期限:2019年08月30日至2039年08月29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2930号3幢12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检验检测服务;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3 年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主要用于落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等,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林医学工程拟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泰林医学工程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泰林医学工程增资。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泰林生物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3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泰林医学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医学工程”)参与竞拍购买资产的事项。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对手方名称:杭州富阳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富闲路9号银湖创新中心11号六层607室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697071422Y
4、关联关系:公司与杭州富阳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原富生电器二分厂所涉资产整体转让
2、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3、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共有情况无,无抵押,租赁中,整体出租给浙江泰林医学工程有限公司,租期自2023年3月15日至2028年3月14日止。
4、土地(使用权)信息:
(1)坐落位置: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工业功能区九号路1号
(2)土地证号:浙(2021)富阳区不动产权第0041341号
(3)土地面积:43480.00平方米
(4)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用途:工业用地
(6)使用期限:2003年11月18日起2053年11月18日止
5、转让底价(万元):13,610.00
6、保证金交纳金额(万元):8,000.00
(注:交易金额等以最终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参与竞拍的厂房,主要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落地,资金来源为公司募集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实际情况等,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鉴于本次交易目前处于拟参与竞拍阶段,具体竞拍金额及能否成功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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