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1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同时,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工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备案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并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制定及修订的制度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制定和修订的相关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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