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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118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刘伟先生的《关于提议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提议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刘伟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刘伟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刘伟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

  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六、 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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