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3-1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3年12月7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公司董事会共计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史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同意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琨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董事吴志雄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李健先生(主任委员)、关东捷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调整后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李健先生(主任委员)、关东捷先生、吴志雄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暂缓授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个人当年业绩考核未达到A、2022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的17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1,519,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事项。公司股份总数由368,363,226股变更为366,844,22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8,363,226元相应变更为人民币366,844,226元。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意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流程,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05)。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3-105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3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下午13点00分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4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乐
联系电话:021-33674396
传真:021-64647869
邮箱:shaole@shgbit.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233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3-104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已完成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暂缓授予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离职、个人当年业绩考核未达到A、2022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的17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1,519,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公司股份总数由368,363,226股变更为366,844,22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8,363,226元相应变更为人民币366,844,226元。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随本公告同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并委派专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案的备案事项。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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