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公司当前所处的行业市场环境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与之相匹配,继续实施上述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060,000股,其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530,000股,回购价格为7.83元/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90,000股,回购价格为7.80元/股,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440,000股,回购价格为7.79元/股。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 828.0419万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股份总数将减少至105,015,000股,注册资本减少至105,015,000元。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和《原尚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原尚股份证券部
(2)申报时间:自2023年12月13日起45天内(工作日的9:00-11:30;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0-82394665
(5)邮箱地址:ir@gsl.cc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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