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品特装”)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58,62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91,343,138.59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7,276,861.41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83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15,583.75万元变更使用用途,用于新项目“智能装备北京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募投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进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发展及资金统筹安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长江保荐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江保荐对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7.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3-042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2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603人,其中10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332,731.8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488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多个行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
本次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景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3-045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15号行政楼二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5: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15号证券部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15号行政楼二楼报告厅
联系电话:010-80110912
传真:010-80110912
邮政编码:102200
联系人:余灵
2.与会股东住宿与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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