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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67号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落实监管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其他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制度全文具体内容刊载于2023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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