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089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 公司拟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316.4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12日,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0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749,97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1.63元,募集资金总额5,199,999,934.36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47,816,660.01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152,183,274.35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8日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725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杭州城东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宁波保税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衢州衢江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宁波鄞州支行”)签订了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设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募集资金保证金户,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1年12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222.2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7848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于2021年12月全部置换完毕。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2年3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自2022年3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累计使用2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2,000.00万元已于2023年2月27日前全部归还完毕。
(三)募集资金延期情况
公司2023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受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迟,整体建设进度未达预期。且因项目整体建设周期较长,从2022年第三季度开始,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景气度逐渐偏弱,导致市场需求下降。为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和投产后的项目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经过审慎研究,在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等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年产180万片集成电路用12英寸硅片”、“年产72万片6英寸功率半导体芯片技术改造项目” 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2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支出,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充分考虑资金结算及其他有效资源的综合利用。另外,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节余的1,547.26万元和相关募集资金保证金户节余的2,769.21万元,合计共计4,316.4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相关账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其中,募集资金保证金户系公司为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信用证方式采购进口设备而开立的银行账户,相关账户余额系与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信用证保证金,待对应信用证到单解付后,公司会将相关的募集资金保证金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且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本次募集资金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2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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