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1栋4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
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的时间,本次现场出席会议
的人员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7日(9:30-14:00)
(二)登记方式:
1.邮件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将登记手续所
需文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ir@hinovapharma.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海创药业: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
2.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手续所需文件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提供以下文件办理登
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拟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
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非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
册证书公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注册证书公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需出示上述
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请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
用。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5058465-8012
电子邮箱:ir@hinovapharma.com
邮编:610041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蓉药大厦1栋4层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6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及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章程》的主要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除附件列举的修订内容和本次修订导致相关条款序号依次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登记、备案结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
此次修订的治理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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