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3-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山轻机”)董事会召集,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09:15至2023年12月29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京山轻机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特别说明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属于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经公司证券投资部确认后,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于上述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上请写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5日(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22号京山轻机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22号京山轻机工业园
邮编:430021
联系电话(传真):027—83320271
联系人:陈文雯、朱玥雯
5.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附件2为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1”,投票简称为“轻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被委托人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被委托人酌情决定投票。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
202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3—57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山轻机”)于 2023 年 12月13日召开的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业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一直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有效促进了公司提高规范运作的能力,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董事会提升决策水平。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管理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参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结合公司实际业务的经营情况、盈利情况以及独立董事履职的工作量,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税前5万元人民币/年,调整为每人税前9万元人民币/年。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因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所处地区和行业的市场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3—56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山轻机”)于 2023 年 12月13日召开的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5号文核准,京山轻机向29名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639,49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8元,共计募集资金539,999,997.24元,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3日将上述认购款扣除保荐费与承销费后的余额人民币531,899,997.28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2021年6月5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002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6月3日止,京山轻机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539,999,997.2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922,641.48元(不含增值税),京山轻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1,077,355.76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余额为28,113,316.59 元,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即募集资金净额531,077,355.76元;(2)“高端光伏组件设备扩产项目”已于2023年11月结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大于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系由于利息收入的再次投入使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 延期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经审慎研究,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4年6月30日。
(二) 延期原因
因宏观环境、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因素,公司相关研发项目所必需的原材料供应、物流、采购、研发进度等环节都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导致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整体有所放缓,结合当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到2024年6月30日。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 相关决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京山轻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京山轻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3-55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由董事会秘书以微信的形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时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京山轻机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通过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因宏观环境、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因素,公司相关研发项目所必需的原材料供应、物流、采购、研发进度等环节都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导致公司“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实施进度整体有所放缓,结合当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到2024年6月30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6)。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3-54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由董事会秘书以微信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上午9时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因宏观环境、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因素,公司相关研发项目所必需的原材料供应、物流、采购、研发进度等环节都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导致公司“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实施进度整体有所放缓,结合当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到2024年6月30日。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6)。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照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的制度如下:
(1)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4)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6.以4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参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结合公司实际业务的经营情况、盈利情况以及独立董事履职的工作量,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税前5万元人民币/年,调整为每人税前9万元人民币/年。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因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7)。
独立董事谭力文先生、刘林青先生、谈多娇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8)。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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