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98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12月09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卜凤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97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新旭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12月09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君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099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年产110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年产50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4.0建设项目”及“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新旭腾”)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4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15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55.50万元,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8,955.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200.0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10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投项目“年产110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已于2023年0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05月12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年产110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增加江苏省新沂市经济开发区。
注2:公司于2021年09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09月30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年产50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4.0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辽宁富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明新旭腾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由辽宁省阜新市皮革产业开发区变更为江苏省新沂市经济开发区。
二、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09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443.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的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受下游市场及宏观环境变化的综合影响,公司适当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年产110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因为今年5月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导致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处的建设行政手续较原计划滞后,以致公司募投项目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工建设。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2、“年产50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4.0建设项目”由于变更实施地点,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行政手续及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滞后,以致公司募投项目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工建设。同时,受下游市场及宏观环境变化的综合影响,公司适当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目前,设备正在抓紧安装调试中,同时正在办理试生产相关手续。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3、“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编制时间较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考虑到宏观经济与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同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整体使用规划、各业务的发展状况等情况,公司放缓了该项目整体建设进度,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实施完成。为高效利用募集资金,避免募集资金使用的浪费,确保项目效益最大化,经公司审慎研究,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
1、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投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可控,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10万张牛皮汽车革清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年产50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4.0建设项目”及“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3年12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系根据目前项目实施进度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3-100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
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05月13日、2023年08月29日、2023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议案2和议案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楚雁
联系电话:0573-83675036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
电子邮箱:ir@mingxinleather.com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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