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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3-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起路398号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

  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披露时间:2023年12月14日

  议案披露媒体: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起路398号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起路398号

  邮编:311100

  电话:0571-86232075

  传真:0571-89181171

  电子邮箱:stock@fortune-gas.com

  联系人:张远飞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3-043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一楼1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水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73           证券简称:福斯达           公告编号:2023-044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章程的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及新增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共修订了6项制度和新增1项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上述制度中,第1-4项制度的制订及修订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5-7项制度的修订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上述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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