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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2月29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3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展诚大道8号公司办公大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等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下午16:30。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8日,9:3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展诚大道8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传真号码:0575-89072975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陈涛

  联系电话:0575-89072976

  传真:0575-89072975

  电子邮箱:roshow@roshowtech.com

  邮政编码:311814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展诚大道8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7”,投票简称为“露笑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列入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票数”栏填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做出投票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如委托认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4、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1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13日,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会计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袁瑞彩,200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陈鑫生,201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程银春,199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程银春最近三年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如下: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议继续聘任其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认为: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各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0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2023年12月13日上午9:30在诸暨市店口镇露笑路3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现场会议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治宇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业务资格,2022年度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职责。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9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露笑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2023年12月13日上午9:00在诸暨市店口镇露笑路38号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现场会议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鲁永先生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有关对审计机构的费用事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23年 12月2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2)。

  三、备查文件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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