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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8、2021-011)。

  截至2021年4月26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757,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15%。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回购股份用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且持股规模不超过上述回购股份总数。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为66,4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599%。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12832”。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际认购份额为96,280,000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员工实际认购份额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不存在差异。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应缴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592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3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66,400,000股已于2023年12月12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599%,过户价格为1.45元/股。

  根据《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首次授予部分对应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不低于12个月,且解锁时点不早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均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对应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考核年度公司业绩目标考核结果一次性分配至持有人。

  三、本次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叶可及傅耀华未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仅作为持有人参与本次持股计划,该等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董监高及实控人”)未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持有人会议为本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上述董监高及实控人保持独立性,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并无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计划。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股东大会审议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将回避表决。综上,本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592号)。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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