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12月0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是玉丰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重新编制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独立董事人数过半。公司目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为:独立董事孙新卫、独立董事陈易平、董事是玉丰,因董事是玉丰兼任公司总经理,属于公司高管,不符合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作如下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玉丰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重新选举董事宗丽萍担任新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054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第(五)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052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2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

  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2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二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3年11月29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联合路30号派克新材行政楼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及证券事务办公室             电话:0510-85585259

  电子邮箱:xz@wuxipaike.com                 传真:0510-85585239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1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的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4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独立董事人数过半。公司目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为:独立董事孙新卫、独立董事陈易平、董事是玉丰,因董事是玉丰兼任公司总经理,属于公司高管,不符合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作如下调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玉丰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同意重新选举董事宗丽萍担任新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孙新卫(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陈易平(独立董事、委员)、宗丽萍(董事、委员)。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