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简称:大晟文化       证券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23-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3年12月13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43号)《深圳证监局关于对费海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44号)《深圳证监局关于黄苹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3]245号)(以上统称《决定书》),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未对2021年度、2022年度向关联自然人发放奖金的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披露转让河北劝业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事项重要进展,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黄苹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费海江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其所述相关事项,将深刻反思相关问题并积极整改。未来,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