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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16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160,0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完成2020年12月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12月24日)起36个月内。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因2023年12月24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7号),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复神鹰”)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股,并于2022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9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31,155,94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8,844,057股。

  2022年10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3,873,459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2023年4月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53,023,52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89%。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限售期为自公司完成2020年12月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12月24日)起36个月内,该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1,16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4%,将于2023年12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股份承诺如下: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自中复神鹰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中复神鹰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中复神鹰完成2020年12月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12月24日)起36个月内,就本公司在该次增资扩股中认购的中复神鹰新增股份11,160,000股,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新增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中复神鹰回购该等新增股份。

  3.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按相关要求执行。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复神鹰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中复神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复神鹰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复神鹰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1,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限售期为自公司完成2020年12月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12月24日)起36个月内。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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