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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12月29日(周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2023年12月29日(周五)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12月29日(周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2023年12月29日(周五),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3年12月22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在2023年12月22日(周五)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和编码表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提案三项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三采取累积投票制,应选独立董事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6)前述出席会议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5日(周一)9: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

  邮政编码:102605

  联系电话/传真:010- 57391734

  联 系 人:周剑军、田菲

  5、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82。

  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举例如下:

  提案三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赞成”、“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其他栏打“×”。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投票数”下填写具体票数,如在“投票数”下打“√”,则视为将投票数平均分配给每一个候选人。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资料,在查阅了有关详细资料,询问并听取了董事会相关成员情况介绍后,经充分讨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

  特此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史泽友、吴剑、施青军

  2023年12月14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花玉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花玉玲女士、刘滢女士为监事候选人,连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黄梅女士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花玉玲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选举刘滢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1、花玉玲女士简历

  花玉玲,女,1969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曾就职北京卡地亚有限公司统计员、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账务主管、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花玉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刘滢女士简历

  刘滢,女,1977 年 8 月出生,管理学学士。曾就职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租赁部、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处,现任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及监事,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及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黄梅女士简历

  黄梅,女,1980 年 8 月出生,硕士学位。曾就职于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监,北京华联(SKP)百货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职工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12月8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到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提名9名董事候选人组成新一届董事会,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王锐先生、李翠芳女士、马作群先生、李春生先生、王欣荣女士、周剑军先生。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王锐先生及周剑军先生曾于2022年9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考虑到王锐先生及周剑军先生为核心管理团队的重要成员,对公司的业务稳定及规范运作起到重要作用,董事会决定继续提名王锐先生、周剑军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王锐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提名李翠芳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提名马作群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提名李春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提名王欣荣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关于提名周剑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提名9名董事候选人组成新一届董事会,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赵天燕女士、赵立文女士、冷垚先生。其中,赵天燕女士和赵立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经审查无异议后,将正式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提名赵天燕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提名赵立文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提名冷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一、议案二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2 号楼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情况: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1、王锐先生简历

  王锐,男,1971年1月出生,硕士学位,曾任正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证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裁、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总裁助理兼招商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曾于2022年9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翠芳女士简历

  李翠芳,女,1964 年 8 月出生,硕士学位。曾任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裁,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翠芳女士持有公司5,242股股份;目前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及副总裁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马作群先生简历

  马作群,男,1966 年10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华联集团审计部总监,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华联集团董事及副总裁、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作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在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及副总裁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李春生先生简历

  李春生,男,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职工监事,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职工监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现任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在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王欣荣女士简历

  王欣荣,女,197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北京华贸水世界商城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华联集团财务副总监,本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欣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周剑军先生简历

  周剑军,男,1972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执业资格。曾任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监事,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工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剑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曾于2022年9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赵天燕女士简历

  赵天燕,女,1965 年 7月出生,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天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赵立文女士简历

  赵立文,女,1967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京津冀区域财务总监、财务资深专家,北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天津公司财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立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9、冷垚先生简历

  冷垚,男,1965 年 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青岛裕桥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凯裕置业有限公司(香港)总经理、颐润投资集团(澳门)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冷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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