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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3-0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通知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4)。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4日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24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永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87,618,3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003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7,300,4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93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17,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9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87,616,1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2,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为:同意3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54%;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62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下同),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87,463,6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154,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6.0761%;反对15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3.92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徐平先生、沙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满为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提名徐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187,613,3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7,1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25%。

  3.02 提名沙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187,613,3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7,1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25%。

  四、律师见证情况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鲍金桥、万晓宇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3-098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4日以电话和口头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2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由董事长范永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会议议案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改选了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改选后情况:

  (1)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沙风先生、独立董事徐平先生,董事苏泽晶先生,其中独立董事沙风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郭澳先生、独立董事沙风先生,董事范永武先生,其中独立董事郭澳先生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徐平先生、独立董事郭澳先生,董事黄泽伟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徐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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